本月,我在地产中介签完看楼书看完房子后,因价钱问题未买此中介介绍的物业。之后同一天,我又通过另一中介买到了之前看的物业。但之前未合作成功的地产中介凭着签订的看楼书认为我违约,索要中介佣金,否则告我上法庭.而在此份看楼书中有这样的约定,买方通过此中介所提供的专业、优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获得了本套房的放盘信息并已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买方须承诺不会将所得房源资料透露给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士、不会直接或间接与有关物业之业主联系或洽谈,无论买方或买方的关联人于6个月内成功购入上述楼房,均需对该中介已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当于成交楼价3%作为佣金,支付时间为签署有关物业之正式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当日,如有违约,须支付成交楼价3%佣金及违约金. 请问:这样的看楼书法律上有效吗?原中介还可索要中介佣金及违约金吗?只是签过名,其它资料都没给过他,他能告得倒我吗?
签了看楼书只是证明你和中介有预约的法律关系,但是你和中介没有居间服务合同,中介也没有为你提供和卖方的居间服务,中介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权向你收取佣金及违约金的。“看楼书”不是合同,居间服务合同需要你和卖方以及中介三方签字才可以生效,现在没有合法的合同约束你必须向中介必须缴纳佣金,所以你无须支付佣金及违约金。中介不会胜诉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31 15: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