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哥准备骑电动车走,被迎面过来的电动车人撞倒,就与那人发生口角,这时旁边过来他们一起在工地上干活的十几个人,争吵几句过后,就开始打起来,被110带回去半个多小时后,医院打电话过来说有人眼睛被打伤,是被我哥打伤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110在打架现场带人回去的时候,没有这个眼睛受伤的人,半个多小时后这个人才找过来的,而且我们都不确定这个人是不是被我哥打伤的,因为现场他们的实太多,我们都已经自顾不暇了,现在我哥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案子已经被移交到刑警大队了,那个人的眼睛可能要失明了,我想咨询的是我们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你哥已经被拘留,涉嫌罪名很可能是故意伤害,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不确定受害人是否在场,也不确定其伤是否是你哥所致,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了解案情,争取取保候审。
2010-09-01 14:54:26
在打架现场没有发现这个眼睛受伤的人,你哥哥无须对眼睛受伤的人负责,你哥哥被带走了,本案很可能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为避免你哥哥被冤枉,应该尽快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31 15: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