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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税?

咨询者 : fa130913 - 辽宁     时间 : 2010-08-31 21:51:46    状态 : 已解决



我买的二手房,对方的购房时间不到一年,对方63万买的,卖给我100万,我应该交那些税,我买的是正规门市房,面积120平,此次交易的所有税款应该是多少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二手房的交易税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卖方):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卖方)(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 担保公司   10、评估费 评估值×0.5% 评估公司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31 22:17:41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卖方):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6元每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卖方)(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  9、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 担保公司:  10、评估费 评估值×0.5% 评估公司。 

2010-09-01 1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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