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号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了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所有负债由男方承担。现在是欠我父母的钱没有借条,我自己补一张可以吗。我们一直经营的店我可以和前夫分吗,合同是前夫签的。
你的情况复杂,具体情形,可详细面谈,以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2013-08-17 15:46:14
如果确实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你欠你父母钱了,补一张是没关系的,但如果没有欠,伪造证据的话,可能会有问题,店只能分婚姻存续期间的利润或者是合伙份额,其他的不清楚你要怎么分?把店一分为二吗?这个要和出租人协商了.
2013-08-19 09:09:3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