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朋友不知道从哪里能到我签名的纸,就借此写了一张1万七千多的借条,他到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对方只依据欠条起诉你,属于证据不足,在开庭时你有权要求对方说明借款的时间、用途和借款时的背景,如果其不能自圆其说,法院不会采信其观点的。法院在审理债务纠纷案件时,还要看是否有借款的事实,这是借款的实质要件,欠条属于形式要件,只有形式要件,对方不能陈述事实,你予以否认,法院会驳回其诉讼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1 12: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