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是摩托车,停在正在施工的道路上,路还没开始使用,被施工车撞到了,请问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我该怎样理赔
路面还没有交付使用,不属于机动车道,发生的事故也不是交通事故。不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解决,本案属于一般的损害财产的行为,你没有过错,应该由施工单位赔偿你的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1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