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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法律责任。?

咨询者 : fa130992 - 广东     时间 : 2010-09-01 19:54:41    状态 : 已解决



不好意思。 我想问您:我是一个小区的住户。我们家交了管理费。 可以他们却找了一个老人来看管我们的住所。这些人到了晚上就会睡着的。 我们昨晚就不见了一辆摩托车。管理人却说“不见都不见了。有什么办法”。 我想问一下。我这属于民法的哪一种。 我们可以要求他赔偿吗。那要求他们负起责任有什么途径。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交了管理费,小区就应该为你看好物品,丢失了物品,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1 20:23:52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德满   [北京]    18901066932

属于民事保管合同。

2010-09-01 20:16:0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需要看你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对摩托车的保管义务则物业需要赔偿。

2010-09-01 21:05:42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应该负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起诉要求赔偿。

2010-09-01 22:22: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收取了管理费用,由于保不善而造成被保管人财物灭失的,负责赔偿。

2010-09-01 23:23:10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找小区物业,他们有看管职责

2010-09-02 0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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