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婚后父母出资为我买了一套房子《2007年》,写的是我的名字,2012年我已将房子卖掉,我是2011年离得婚,现在男方起诉却要分一半房产,男方的要求是否合理?离婚男方是过错方。我在北京。谢谢!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男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2013-08-19 09:39:53
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男方诉讼无法律根据,法院不会支持的。
2013-08-19 21:36:2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问题是,房款是由你父母出资,是由证据充分?
2013-08-19 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