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年前问朋友借了1000元钱,借钱的理由是编的(说出来丢人),后来还了他400,之后他调动了工作,我好容易打听到他的电话号码,记下来,准备还钱,可再打过去号码是错的,我也想不起来他是哪个公司的了,600元到现在没还上(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家乡是四川的)其余的一改不知,由于我问他借钱理由是编的,但没有不还钱的意思,问题是:他如果起诉,我的行为是否是诈骗呢?联系不上他,我实在想不出该怎样还钱,怎么能还钱?
你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的问题,不是诈骗行为,你已经主动还了他400元,后来因为联系不上,才没有办法还的,你没有诈骗的故意。编造借钱的理由和诈骗没有关系,只要你承认借钱的事实,就不是诈骗。 你现在找不到他,可以把欠他的钱到公证处提存,由公证处保管,这样你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1 21: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