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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30420 - 山东     时间 : 2010-09-01 22:34:5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单位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单位把我派到下属单位,但现在下属单位又被别的公司租去了,工资是现在的单位发,但合同还在原单位,现在合同到期了原单位不和我签了,要求解除,如要补偿,怎样补偿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获得6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1 22:26:24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蒋万君   [广西]   

劳动仲裁。

2010-09-01 22:52:30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解除的正常情形,你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的前12月平均工资数。

2010-09-01 23:12:29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为你三个月的工资。

2010-09-01 23:37:46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0-09-02 08: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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