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三十号在湖南工地当监理,在监理过程中摔断右脚腓骨(监理公司广东企业),2011年医院治疗过程中该公司仅支付医疗费及务工费。今年3月份做拆除脚内固定手术。公司还未支付任何费用。请求处理方案。。。。
提起劳动仲裁。
2013-08-20 10:07:38
当时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呢?如果有申请,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出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8-20 12:41:19
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尽快以人身伤害提起诉讼,否则就可能过诉讼时效了。
2013-08-20 2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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