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成立时没有绩效考核,工资划分成好多块,但基本上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贴,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是一个死数,前几天公司领导决定实施绩效考核方案,把原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工资总额加起来还是原来的工资数,只不过绩效工资要按照考核的结果来发放,实际上就是变相减少员工工资,绩效考核方案员工并没有签字,请问这样符合不符合法律规定,多谢各位专家,不胜感激...........
不一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2013-08-20 10:07:08
不符合法律规定,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013-08-20 2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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