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未经我方同意,与中介串通做虚假网签价格150万,高于合同签订的成交价100万,而我方授权中介做网签的授权书约定价格为100万。在办理贷款时,买方要求我方在成交价为150万的网签合同中签字,我方拒绝。只会多次督促买方修改网签价格,买方拒不修改并向我方发催告函,让我方尽快按照虚假价格配合办理贷款,我方拒绝。直至买方超出合同约定的办理贷款期限,我方发解除合同书。买方将我方告上法院,法院认定买方不存在根本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 请问,买方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骗取贷款的非法目的,而导致合同履行逾期,不构成合同根本违约么?我方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力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