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法人张某向周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如下:今有张X向老友周X借款,因厂里进货资金需要,借款伍万元整,于一个月后归还。借款人:签名,日期。(借条上没有写明公司名称,也没有盖上公司公章) 之后张某法人代表更换了其他人,那么这笔钱是由张某本人承担,还是有公司承担?
公司行为。由公司 承担。
2013-08-20 10:26:29
可将张某与公司一起起诉
2013-08-20 12:09:40
您好,可将张某与公司一起起诉。
2013-08-20 15:19:48
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借款,但还要看借款的用途。
2013-08-20 21:49: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