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婚后共同的房产,产权是以妻子一名登记的产证。其中丈夫病故,妻子通过法院的调解已将属丈夫遗产的部分析产后,将款分别给了子女了,那妻子还要不要去对拿到款的子女作放弃继继承的公证吗?
如果你要将房子归你一个人所有,而房产又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丈夫过世后,确实要子女作放弃继承公证,才能确认房子归你一人所有,但是由于产证作在你一人名下,你使用,出租甚至出卖都不会有任何影响,不过你丈夫的子女有权分得属于他们应当继承的那部分收益.本人上海本地专业律师,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3-08-21 14: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