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两个是北京户口,结婚8年一直未能生育,年龄都已经35岁以上。老家有个邻居有个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亲有家庭和子女,孩子的母亲已有孩子且离婚后和男方生下这个孩子,现在男方不想离婚,女方想要另组家庭,双方经济困难,无力抚养这个孩子,双方都同意把孩子给我们收养。请问,我能收养这个孩子吗?谢谢.
联系孩子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不能改变这孩子超生的事实。
存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孩子未成年时,孩子父母可以提出,孩子已经成年时,孩子也可提出,你们收养人也可以提出。
2013-08-23 09: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