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年前承包土地30亩。和村上签订三十年合同。土地用途为种植葡萄、 现如今土地葡萄树都已砍光。因为树木老化。需要改良。现土地上以种植玉米大豆为主/但种植葡萄的一切设施没拆除、 现在本土地上有其他果树几十棵;房屋与恒温库一栋(没有房产证)猪圈两个、请问一下:村里来征地的话地上没有葡萄树没事吧?附近征地给的是每亩16000.也是种的农作物、像我这种情况按照标准得赔偿我多少钱合适?另外我家户口不在这里但也在这里居住十年了。像我这样可以申请要个宅基地么? 请各位大律师详细解答~~~~~多谢!
1.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你家的户口在这里,就属于这里的居民,应该正常可以申请一户宅基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4 08: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