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矿一个矿是我朋友一人承包,另一个矿我朋友三人承包,后三人协议二个矿合并开采,一年后产生了意见,我朋友就跟别人签了一个假协议把自己承包的矿转让并把公章给了他,协议上写了对方已付60万,而且还打了一张60万的收条,但事实上我朋友没有收他60万,弄假成真。现在合伙的二人告我朋友职务侵占,请问现在怎么办呢?
你朋友没有实际收到60万元,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可以要求那个人给证明一下。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4 22:03:41
我认为你朋友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两个矿已经合并,属于三个合伙人的合伙财产,你朋友与他人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的协议将矿转与他人,并将掌管的公章一并转与他人,侵害了企业和其他两位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因而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与你朋友是否真的收到60万元并无关系。
2010-09-05 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