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所以条件完全侵占男方所以权利连基本见自己儿子的权利都没有,父子见面的机会都漠然,现在她向法院提出什么费用都自己出,请问各位法官?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婚想离儿子连基本的见面都没有,法何在?理何在?中华民族的人伦理德又何在呢?法不容的话请各位多加以留意以后重谢
您好! 儿子不是财产,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
2013-08-26 09:27:30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13-08-26 09:59:00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有探视权。
2013-08-26 16:33:44
男方有权利探视儿子,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2013-08-26 22:13:0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