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的儿女于今年2月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由于当时双方都不冷静,不理智,也不懂法,为了顾全大局,女方迫于无奈同意的协议内容有些极端,有些条款根本无法实现。现女方想通过法院根据法律重新调解或判决,以致妥善解决。但女方现在国外学习,可能一年之内都无法回国,也无法出庭。这个官司该如何打?可否委托国內的律师或亲人向法院起诉,全权办理
可部分撤销,可以委托。
2013-09-02 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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