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今年2月26日入职某公司上班,5月27日被无故直接开除,试用期三个月正好到期,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除2月份的3天工资发放外,剩余3月份到五月份的工资一直拖欠至今未付,还有报销单未付。如果我想申请仲裁,是否现在的时间是在仲裁时间内?申请仲裁,会得到怎样的结果?谢谢!
仲裁时效是1年,建议积极准备证据维权,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仲裁提起仲裁,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2013-08-27 11:14:58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3-08-27 12:33:34
可以要求获得正常工资和额外2个月的工资,要求补缴保险
2013-08-27 20: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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