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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某演艺公司招聘时要交600元的录用费请问合法吗??

咨询者 : fa506350 - 北京     时间 : 2013-08-29 00:26:10    状态 : 已解决



今天和同学一起找兼职,来到某演艺公司说要招聘群演,但需要交600元的录用费,并且签了一份合同,这样算是诈骗吗?我们是学生,而且身上只有这些钱了,真的希望他们能退还我们的钱,我们怎样要回我们钱?非常感谢你,非常感谢,你能帮帮我们吗?这一点钱也学在他们看来没什么,对于我们来说非常得珍贵!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违法,因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应聘人员(或员工)收取钱物

2013-08-29 06:43:5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违法

2013-08-29 09:57:03

江华   [北京]    400-817-8888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3-08-29 10:40:38

王荣香   [北京]    13810949955

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收取费用的。

2013-08-29 11:36:0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行为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3-08-29 16:05:3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返还。

2013-08-29 21:50:39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用人单位违法。

2013-08-31 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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