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先生是今年4月结婚的,婚后他家亲戚想给他找个新工作,他就提前辞去超市的工作,一直在家呆着直到要他去面试,但是面试没有过,他就一直不找工作,他欺骗他妈妈说一直在超市工作,我们吵过架他说我让他工作就是赶走他,直到九月份我与他母亲谈了谈他一直没工作的事情,他就开始责怪我告诉他母亲不工作的事情。我提出离婚,但是他不同意。 请问 1.我能否单方面离婚?单方面离婚是否要我给他钱? 2.结婚半年他一直没上班,我一直在工作,我们是否存在财产分割?是否要分我的工资给他? 3.房子是婚前财产,而且是他母亲的名字,我是否什么都没有? 4.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我能得到他给予我的什么保障?
1.婚姻是自由的,你有权选择离婚,不需要给对方钱。 2.工资是你的个人收入,你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你不必给他钱。 3.房屋不是共同财产。 4.如果男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你有权要求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6 20: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