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1年11月开始上班,2013年7月28号被辞退,没有辞退函,单位一直没签合同和缴纳社保,我于8月1好要求劳动仲裁,劳动局以时效过期为由不支持双倍工资,请问合理吗?我应该上诉吗?急盼
你好,在昆明的司法实践中,入职过了两年。仲裁阶段双倍工资就不支持了,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法院是会支持的,因为起算点是不一样的。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2013-08-30 0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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