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的手拎包在饭馆吃饭时丢了,饭馆规模也不小,当时饭馆大厅吃饭人不多,流动人员也少,因为饭馆的监控录像当时未开,不能提供盗窃者是谁?由于当时包丢了,我没有付缴吃饭的钱,饭钱共计是230元。我怎么借助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益?
你在饭店吃饭,和饭店之间形成的是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饭店应该保证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饭店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义务,致使你的包被人盗走,饭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7 10: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