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精神病患者,生完小孩几个月后,闷死小孩,当地公安局把她关进了监狱三个月,关了这么久后,说是要拿钱去交,然后放到精神病院去。说这个是新出来的法律,是不是有这个律法??
派出所的是违法行为,既然是精神病人,不应当羁押,建议律师介入。
2013-08-30 13:34:41
不用交钱的.
2013-08-30 16:47:10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医疗费用,应有看守所支付。
2013-08-31 06: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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