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与半年前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前几日供电局来巡查电表,说电表显示数字不正确,液晶屏显示数字是错误,我们插进电卡一看,任然是我们与前业主交接时的电数。供电所的人说电表已经走了1万4仟多多个字,电卡实际购买的数字记录是1万个电字数,这其中还包括我们今年购买的2000个电表数。供电所的人要求我们补交4仟多个字的电费。 我们去供电所查了一下前一个房主购电记录,最后一次购电是2005年,如果我们补交电费实际要支付6000多个字的电,等于替前一个房主买单,我们将想法与供电所进行了沟通,接线员很傲慢。她说你拿着购房的证明来与领导商量,最多也只能减免1/3!而且她还说他们领导很忙,经常培训、出差,必须预约周一到周五的日子,还可能预约不上,如果不尽快解决就停止供电。 请问我能否不补交这些电费?我该怎么和他们协商?能否赢得官司?
供电所有义务对电表进行维修,保证其准确和安全,由于供电所没有尽到这一项义务致使电费计算数额的争议,应该由供电所承担责任,你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没有义务补缴电费,其停止供电时违法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7 16: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