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过马路的时候被摩托车撞了,而我弟只是受点擦伤而撞我弟的人现在死了怎么办?死人那方家属说要赔钱
摩托车的驾驶者作为机动车一方有义务保证行人的安全,对方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义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对方的损失应该先由交强险来赔偿,剩余的部分按照双方责任大小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规定,你弟弟作为行人一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7 19:00:14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的规定,你弟弟作为行人无需承担责任。 成都赵因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902838697
2010-09-07 19: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