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房产是1992年所购买。因今年要拆迁,我家的邻居就想购买我家的这套房产。平时邻里关系挺好,在加我父母不懂市场行情。故而就在私下把房屋卖出。后我父母经了解是被蒙骗,故此想索要回房产。请问是否能够要回?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法律渠道?
你父母在不知市场行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属于对于房屋的价格存在重大误解,如果履行合同将对于你父母显失公平,可以依法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关系,犯还房屋,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7 21:17:31
你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你父母卖房时不知行情,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可以认为交易显失公平。
2010-09-09 2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