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的这个情况,是定性为诈骗还是借贷:2010年甲和我借了20万,后称有一处楼盘可以拿到内部价,于是答应从20万中扣除15万作为购房款,剩余5万归还。现在房子迟迟不到手,甲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我问过售楼处,房子已经交房,但是甲不承认,称房子还在,手头上只有和甲的对话录音,没有别的证据。这种情况是会定性为诈骗吗?向派出所报案,对方称不能受理,请问,我接下来要怎么办?本人在福建省厦门市,户籍福建省莆田市。请律师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只能定性为借贷,法律只保护积极行使自己权利的人。
2013-09-01 0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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