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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过期的房屋租赁证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 fa507473 - 北京     时间 : 2013-09-01 15:07:30    状态 : 已解决



2006年6月我伯父的房子通过析产分家的公证书的确认得到的,2011年他去世后,遗赠给了我。我有法院的判决书归我所有。2012年此房拆迁。2012年5月我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上交了房屋。2013年8月,拆迁公司告诉我说我的房子被一个叫刘洋的人在2009年将房子交到了拆迁房屋指挥中心并且签了补偿协议了(当时此房并没有列入拆迁范围)。刘洋用的是房屋租赁证是2000年4月1日办理的。租赁日期是200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承租人的名字是划了别人的名字改成刘洋的的,改后的地方没有加盖公章。请问刘洋与拆迁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最佳答案

李建成律师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是无效的!

2013-09-02 17:19:55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无效,刘洋没有权限签署该协议。

2013-09-02 09:52:2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协议无效

2013-09-02 1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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