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一男性朋友有关系,他许诺我很多东西,他做生意问我要一万块钱,我给他了过后发现他不像他说的那么有钱,我开玩笑似地要他打了五万元的借条,他写了 借条也能用 但这种情况我要是通过法院起诉能胜诉吗?请求回答 谢谢!
他以前多次承诺你,给你出具的借条是真实的,是出自他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作为你的债权依据,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8 1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