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人A(男)、B(女)、C(男),A和B是夫妻,B和C是上下级和情人的关系,B和C说A让C拿钱不然就怎么怎么样,C录了音,然后C说要告A敲诈勒索,请问A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了吗?
如果其存在非法勒索的行为,则构成敲诈勒索罪,符合下列情况的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8 11:19:59
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能认定A敲诈勒索C。关于A让C拿钱,否则就如何的话只是B告诉C,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A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因而现有证据不能认定A对C进行敲诈,A的行为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0-09-08 12:17:08
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张律师,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律师在刑事案件领域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理论功底深厚,曾办理过的部分案件包括: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东城区迄今最大假烟案);王某(女)诈骗案;董某故意伤害(致死)案;金某挪用资金(2000万)案;沈某妨害公务案;赵某故意杀人(黑社会性质,两起枪杀两人,判为无期)案;黑龙江刘某、北京孙某非法经营案(传销);郭某合同诈骗(汽车贷款)案;商丘张某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家族涉黑)案;深圳张某、成都朱某运输、贩卖毒品案;刘某强奸案,李某寻衅滋事案;张某流窜盗窃案等,张律师在代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关系。“一身正气立天地,踏实做事,实在为人,竭诚为当事人服务!”是张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准则。 联系方式: 张律师: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junmaolaw.com 电话:15811130217 010-5869515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11号楼3102室
2010-09-08 14:18:41
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杨汉卿律师,为人正直,刚直不阿,坚持依法,捍卫正义,承办全国各类刑事辩护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从轻减轻处罚直至无罪判决。 北京刑事辩护资深律师网http://www.bjxblawyer.com 联系电话:13718556681
2010-09-17 19: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