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整11个月,在一家内衣公司做业务工作,昨天老板在没有与我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通知我所管理的店铺员工将我调至公司,最后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的我,并且降低了我的工资,老板调离我的理由是对工作不负责任,不适合现在的职位。但我负责的店铺基本在我管理期间都是超额完成任务,员工关系非常和谐,这个是有据可查的。明显的这是以调离岗位为理由的变相辞退。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如果想仲裁提起诉讼的话,具体应该怎样做,谢谢
您好!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013-09-02 13:17:56
劳动期间,单位不得擅自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和报酬。可取证,自行或聘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2013-09-02 14:40:44
可以要求恢复要岗位原工资
2013-09-02 17:02: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9-02 17:29:12
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09-02 21:04:08
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09-03 07:13: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9-03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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