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办房产继承,去公安局开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结果公安局说2008年以前的没有入电脑,只能开手写证明。然后拿着它,到公证处去做死亡公证,公证处不给公证,一定要机打的,公安局08年前的没入机,不能开机打证明。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无论手写还是机打的只要是公安机关加盖印章证明的文件,效力同等。你可找司法局主抓公证的副局长或局长说明此情况,要求办理。
2013-09-02 18:27:14
只要有公章就是合法有效的证明
2013-09-05 0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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