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厂家干活,被工友合闸,造成左手无名指截取一节,药费和住院费由厂家支付,我们是邻居,没走法律程序,经人介绍,老板说10天给5000元,20天给5000元,到现在给2000元,只是口头协议,到现在50天了,像这种情况,合闸的工友如外再能承担一些经济责任吗。
你在雇佣中受到的伤害,应该由雇主即老板赔偿,老板再向工友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8 20: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