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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房产过户,采取买卖合同,没有房款流动,是否为无效合同?

咨询者 : fa508077 - 北京     时间 : 2013-09-03 10:57:58    状态 : 已解决



父子房产过户,采取买卖合同,现已完成,取得房产证。但父亲一方想收回产权,理由是没有房款流动发生,为欺骗,是无效合同。如何应对法律诉讼?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可主张“是征得父亲口头同意的迟延付款,因此只是继续支付房款的事”。

2013-09-03 11:09:12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买卖是有效的!

2013-09-03 11:20:5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合同有效,父亲主张无效。积极应诉,提出答辩意见

2013-09-03 12:35:5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不是无效合同,但未付款的,他作为卖方,有权收回房款

2013-09-03 14:41:2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2013-09-03 19:40:0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父亲已经起诉,应当积极应诉。

2013-09-03 2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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