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自己吸毒,又贩毒,因人举报,被公安机关刑拘,根据举报人(3人)口供,多次贩卖,本人口供,大约为10g,无确定数量,逮捕当场没有发现毒品,家中也未藏匿,现在问下,如果仅凭当事人及举报者口供,是否能定罪,按什么数量定?
由本人口供和三个举报人的证言可以形成有效证明体系,但是是否必然能够证明犯罪事实,需要具体审核证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而定。 如果定罪,在数额上仅有被告人口供,无法在法律上确定数额,依据刑法对于贩卖毒品罪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
2010-09-08 23:20:47
在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案件并不要求必须查获了毒品,只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的数量就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吧与证人证言印证的数量认定。
2010-09-08 23: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