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说明当月工资发放于次月25日前发放,但每个月都是到次月的下一个月8日发放工资,请问这个是否属于拖延工资发放?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中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我是否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或以此理由提出辞职。
你好!该情形有构成拖延支付工资。
2013-09-03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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