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承租人死亡,承租人有5个子女,如果该公产房过户到承租人的任何一个子女名下,是否其他子女都同意签字后才能办成功?如果5名子女没有就房产问题达成一致,拿到老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和房本的那个子女可以擅自拿着这些材料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承租人过户手续吗,这样擅自办理能够成功吗?
公房的使用权是全体家庭成员的,任何一个子女无权不经过他人同意擅自改成自己的名字,不会办理成功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9 1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