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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限内公司无故停保三个月?

咨询者 : fa131749 - 浙江     时间 : 2010-09-09 13:38:2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浙江户口,一直在浙江杭州交社保到今年10月共5年,而且一直在这家A公司,固定合同期限是2010年12月31日止,今年5月A公司无故停保到7月,工资里个人要交的那部份照样扣了,和我一样情况还有好几个员工,理由是出纳忘记往帐户里打钱,2010年9月9日,我问了杭州的社保,今天为止还没有看到公司补入的钱,公司社保的帐户和地税的帐户是同一帐号,如果公司歇业或破产,帐户没钱也可以理解,问题是公司地税和社保扣费是同一样帐户,A公司又没有去注销,难道不用交税了吗,这明显存在着欺瞒行为,要是员工生病,由于这个原因而用不了医疗卡,难道要由我们自己个人承担吗,这是公司造成,我们应该如何让公司来负这个责任,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事件是由于公司的行为造成的,你作为员工没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9 13:39: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关于公司欠缴社保费用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0-09-09 17:25:44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010-09-09 17:43:25

王楠楠   [河南]    15836840147

要求公司补缴。若被拒绝,则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0-09-09 18: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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