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工作中被热铁板砸伤,骨盆骨折三处,后背侧面烫伤,住院50天出院,在家静养,还不能翻身,从出事到现在2个半月了,医疗费走的是医保。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做我工伤鉴定?那么他本人也在‘泰康’入了保险已9年,他保的是‘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 如果走医保的话 泰康能给理赔吗? 泰康保险公司要医院诊断书的原件 我这只有复印件 他要的原件都让单位要回去了 该怎么办?有复印件怎么能让泰康公司理赔?
1.做工伤鉴定的时间,单位申请的是30日,个人申请的时间是一年之内,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本案属于医保的范围和意外伤害赔偿的范围,泰康应该给与赔偿。 3.只要你的复印件是真实的,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是假的,就应该依法理赔。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09 19:11:19
先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作工伤鉴定,然后依法进行工伤赔偿。泰康保险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进行理赔。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以。
2010-09-09 19: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