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了享受首套房贷的优惠利率,夫妻双方在开发商操作下办理了假离婚证,不是民政局办理的真证,签订的合同和产权归男方。若今后夫妻双方发生感情纠葛,真要离婚,那房屋如何分配?这种做法有何风险?谢谢!
双方办理的是假离婚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该房屋仍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0 10: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