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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帮助,房产纠纷?

咨询者 : sjd123 - 辽宁     时间 : 2010-09-10 10:10:2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从小跟我姥爷,他没有儿子,我跟他姓,这个房子是干休所,80年的2层105平。97年我姥去世,99年房改,我姥爷(他俩工龄折扣)2万买下产权。06年给我《遗赠公证》把他份额给我。姥爷去世后,我姨(三个姨和我母亲)有争议。现在我和我姨争份额。房子价值大概50万,我补偿她们97年的使用权吧,给他们多少钱?有法律依据吗 ?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闫黎平   [陕西]    13891800852

房屋有你姥姥的份额,你姥姥的那部分份额,由你老爷和他的子女平均继承。如果房子加之50万,其中一般价值属于你姥姥,这25万由你姥爷和你姨平均分割,你可以根据你姥爷的遗嘱继承他的那部分。

2010-09-10 10:13:4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姥爷是在97年取得的房屋产权,不是你姥姥和姥爷的个人财产,你姥爷有权把房屋全部给你,你三个姨和你母亲无权主张权利,你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0 10:20:5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姥爷的遗嘱是有效的,因为该房屋系你姥姥去世后参加的房改取得所有权,该房屋属于你姥爷的个人财产,你姥爷有权处分。所以,公证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你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该遗产(房屋)。你三个姨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解答供参考。 沈阳赵律师。

2010-09-10 12:26:4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姥是97年去世的,而房子是你姥爷99年买下的,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自己有权处分,遗赠公证合法有效。

2010-09-10 21:33:33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在公证遗嘱没有被撤销以前,你有继承的权利,不需要给她补偿,如果你要补偿,由你自己决定补偿数额。

2010-09-11 1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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