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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31814 - 广西     时间 : 2010-09-10 10:04:09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各位老师:请你们帮忙给予解答下题。某单位组织员工在海边进行联谊活动,有很多的项目,如:扑克、合力吹气球等,但有个项目是要求员工自愿的进行,就是下海游泳,公司进行了事前的安全提示,但在此活动中有员工造成了溺水事件,该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家属有无权力向企业提出赔偿,员工向法院提出诉讼胜诉几率有多少?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员工再单位组织的公益活动中受到了伤害,单位属于受益人,应该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0 10:38:51

王先龙   [吉林]    15843052083

公司进行了事前的安全提示,事后进行了救援,无过错,不构成侵权。但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2010-09-10 13:33:3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公司已经进行了安全提示,而且采取的是自愿进行,公司没有过错,所以公司不负责任。

2010-09-10 2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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