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中指明我把未付款项打入一家银行(即预售合同中指的监管银行),但开发商却告诉我把未付房款项打入另外一家银行,虽然这两家银行的户名都是这个开发商的公司名,但开发商这么做属于违规吗?或者是否提示他们公司经济财务存在问题?
无论打入哪家银行,只要打入了开发商户名的银行就没有问题,关键是要确认,合同上的开发商收到卖房款就行.
2013-09-06 16:52:04
属于不规范操作,建议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约定变更账号。
2013-09-06 19: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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