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从今年7月份左右,我所在的县城财政部委托地税局开始征收房屋租凭税,本人目前在县城租有一门面,当初在和房东老板签合同时,其中有一条是:租凭期间产生一切税收由我负责。 房租一年是125000元,地税局说我一年要交14000元房屋租凭税。对于目前本人的生意来讲,一年那么多的税收我觉得负担不起,根据本人调查,周边城市最好的店铺一年也就教1000到1500元,所以本人一直没有去缴纳,今地税局来人责令交款,逾期不交就要关我店门,请问当地财政委托地税局征收的房屋租凭税合法吗??
1.房屋的契税应该由房主来缴纳,你和房主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你有权要求撤销该条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地税局不会直接找你要税钱的,需要房东缴纳,你拒绝就可以了。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0 19: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