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的,2011年向人借了10万元,当时口头约定是6分利息,借钱后放贷人就把利息涨到1毛5,并且每月带人逼迫我以借款的形式写利息借条,后来把几个月的借条合成一个总的,逼我签了字,现在拿着利息的借条到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据此主张;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2013-09-08 14:09:07
可以据此向对方主张;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2013-09-08 14:21:4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