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段时间在慕斯凯奇做销售,刚去的时候他跟我说第一个月工资是1300,以后 就是1000加提成。但是因为我的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在那里上班,总共时间20天,我就是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他是不是还是应该把我的工资结算给我,虽然是我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继续上班,但是在任期间对工做我很负责,并且刚去的我就为他们创造出了两万多的业务。 希望你能尽快帮我解决,很急,谢谢你
你有权随时离职,公司无权以你离职为由扣留你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回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1 19: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