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去世时,我给他买个墓地,名头是我的名。他没有父母儿女,有兄弟姐妹,如果我想转让墓地。他的亲属有没有权利阻止我转让墓地的权利。我现在还是单身没有再嫁,我想咨询一下。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你丈夫既没有父母有没有子女,你是他唯一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你丈夫过世后,你当然地依法继承他的遗产。其亲属无权干涉你处分财产的权利。
2010-09-11 21:13:47
墓地属于你丈夫的遗产,你丈夫的父母不在了,也没有儿女,只有你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阻止你转让墓地,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1 21:16:10